九、双创基地管理办法

通过以下管理制度的实施,凤凰国际数字创意产业学院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有序、高效的实习就业环境,助力学生成长成才,推动学院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

1、总则

为加强凤凰国际数字创意产业学院学生实习就业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促进学院与行业的深度融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实习申请、基地建设、过程监控、导师指导、就业服务、安全责任、评价与考核及违约解约等环节的具体要求与流程,确保实习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2、实习申请与审批

第一条 学生需根据学院公布的实习岗位信息或自行联系符合专业方向的实习单位,填写《实习申请表》,明确实习岗位、时间、地点、实习目的及预期成果。

第二条 申请表需经指导教师初审,评估实习岗位与专业学习的相关性和对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通过后,提交至学院实习就业办公室复审,必要时进行面试或视频连线确认。

第三条 学院实习就业办公室根据学院规定及岗位需求,综合考虑后作出批准决定,并向学生及实习单位发放《实习通知书》。

3、实习基地建设管理

第四条 学院积极与行业领先企业合作,建立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定期对实习基地进行评估,包括教学质量、学生反馈、安全管理等方面,确保实习基地质量。

第五条 加强与实习基地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实习基地联席会议,共同探讨实习教学内容改革、实习项目合作及学生就业推荐等事宜。

4、实习过程监控

第六条 实行“双导师制”,每位学生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实习导师,共同负责学生的实习指导与日常管理。

第七条 建立实习周报/月报制度,学生需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进展、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指导教师给予反馈和建议。

第八条 学院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线上抽查等方式,对实习过程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实习质量。

5、导师指导与反馈

第九条 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实习前的动员与培训,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提供必要的专业指导。

第十条 校外实习导师负责学生在岗期间的业务指导、技能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及时反馈学生在工作中的表现。

6、就业服务与指导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就业服务中心,提供就业政策咨询、简历制作、面试技巧培训、职业规划等全方位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 定期组织校园招聘会、行业交流会等活动,搭建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桥梁,促进学生顺利就业。

7、安全责任与保险

第十三条 学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范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 学院为每位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

8、实习评价与考核

第十五条 实习结束后,学生需提交《实习总结报告》,结合实习单位的评价意见,由指导教师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六条 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作为学分认定、奖学金评定及毕业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9、违约与解约流程

第十七条 学生因故需提前终止实习,需提前向学院及实习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正当理由,经双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如学生严重违反实习纪律或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实习单位可提出解约,学院将依据事实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10、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凤凰国际数字创意产业学院实习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作者:吕奕蒙  创建时间:2024-10-11 10:57
最后编辑:韩金平  更新时间:2025-12-02 08:25